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5〕5号)、《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5〕5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2025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缓学申请,经批准后将相关材料交学区所在中心学校审核,并由学校统一报县教体局督导检查股备案。
(二)初中七年级。具有学区内户籍、房产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的准入类学生。
二、报名录取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2025年秋季学期,全县一年级和七年级学生报名均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平台”自主报名登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也可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秦务员APP”或通过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后,定位至西乡县,在首页找到“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操作。操作指南将通过“西乡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学生同时符合户籍、房产等多种报名类型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型作为入学条件。
(二)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20日家长网上登记报名,8月21日—8月26日各类学校按招生类型进行审核录取。
(三)录取方式。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招生类型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顺序录取,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优先满足户籍类、随迁类、优抚类入学需求,若还有空余学位,可按顺序解决其他类型的学生入学。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招生类型
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具体有户籍类、随迁类、优抚类、长幼随学、经商类等5种主要类型。
1.户籍类。招收具有西乡县户籍(2025年7月31日前落户,下同)的一年级、七年级学生。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况:
(1)房户一致类。学生户口簿注册地址与其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按照父母房产地所在学区对应学校,在招生平台上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所需资料:户口簿、房产证及其它佐证资料。
(2)房户不一致类。学生户口簿上注册地址与其父母房产地址不一致,按照父母房产地所在学区对应学校,在招生平台上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所需资料:户口簿、房产证及其它佐证资料。
以上报名类型中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作为房产类入学条件。有以下6种特殊情况,均由家长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房产地所在学区对应学校现场审核资料报名。A.学生与父母在城北片区内有自建房并实际居住的,提供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B.学生与祖辈(或亲属)同户口簿并同居住的提供户口簿、房产证;C.城区实际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管理中心备案的正式(网签)购房合同、缴费税务发票;D.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需提供原始购房合同、缴费税务发票等;E.政策性公租房、保障房等需提供住建部门证明、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批表、房租缴费凭据等;F.若学生与父或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其他类(即单凭学生户籍报名)。学生户口在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的,可直接选择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学校,在招生平台上报名。所需资料:户口簿。
以下2种特殊情况,均由家长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对应学校现场审核资料报名。A.学生户籍地址为县城北片区集体户(企事业、机关单位等),按集体户(单位)所在地学区对应小学、初中现场审核资料报名;B.学生户籍地址为城北片区散户(不具备六级行政地区注册户籍的),统筹安排到金牛小学(小学)、西乡二中(初中部)现场审核资料报名。
2.随迁类。非西乡县户籍的学生以居住证为主要报名依据。学生父亲或母亲一方持有西乡县城北片区居住证(由公安部门办理),可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对应学校,在招生平台上报名。所需资料:户口簿、居住证。
3.优抚类。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疆援藏干部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我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的子女)等优待对象,由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县教体局基教股现场审核资料后统筹安排报名入学。所需资料:户口簿、优待证明(烈士子女出具烈士证;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由部队出具证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消防部队出具证明;援疆援藏干部子女由支援对口单位或省市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县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子女由县经合中心出具证明)。
4.长幼随学。同一家庭共同生育的孩子,在满足城北片区入学条件的情况下,家长可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所需印证资料(含出生医学证明)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审核资料报名。学校在核实已就读子女学籍信息真实准确前提下,家长填写《西乡县2025年“长幼随学”就读申请表》,按程序办理长幼随学手续,学校要及时向群众公示“长幼随学”办理情况。
5.本县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户籍在西乡县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北片区有固定门店经商(父母一方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执照且实际经营)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户口簿、营业执照、门店全貌照片、租房合同,在其经营门店所在学区对应学校现场审核资料并报名。
(二)招生办法
1.一年级招生办法
(1)招生计划
城北小学设10个班450人,东关小学设7个班315人,莲花小学设9个班405人,金牛小学设5个班225人,四河学校小学部设3个班135人,河滨小学设6个班270人,城北街道中心学校设5个班225人,葛石小学设4个班180人,城南街道中心学校设4个班180人。
(2)学区划分
城北小学:户籍在:城内街社区(3、4、5、6、8、10组),进站路社区(不含3组),附溪社区(含原三友5、6、7、8组),北坝社区(含百合社区);房产在:东以东一路为界,南以汉白路为界,西以北大街——樱花三路(老进站路)为界,北以阳安铁路为界(含东城丽景、茶乡家园小区)。
东关小学:户籍在:东关社区,前锋社区(含前锦社区),南关社区(1、2、3、4、5、12组),城内街社区(7、9组);房产在:东以东一路为界,南以河滨北路为界,西以河堤街(河滨公园东侧)——南大街——北大街为界,北以汉白路为界。
莲花小学:户籍在:莲花社区,鹿龄社区(含八一路社区),进站路社区(3组),西关社区(9、10、12、13组),结友社区(1组);房产在:东以樱花三路(老进站路)——北大街为界,南以东康巷(金山酒店南侧)——金牛路——民安街——宁家园无名街道(卫健局对面巷道)为界,西以樱花大道为界(含金西华庭2、3、4、5、21、22、23、24栋),北以阳安铁路为界。
金牛小学:户籍在:西关社区(1至8组、11组、14组、含新桥社区),结友社区(不含1组),南关社区(6、7、8、9、10、11组),城内街社区(1、2组);房产在:东以北大街——南大街——河堤街(河滨公园东侧)为界,南以牧马河为界(含廊桥),西以樱花大道南端为界(含御水豪庭、滨江华庭小区),北以宁家园无名街道(卫健局对面巷道)——民安街——金牛路——东康巷(金山酒店南侧)为界。
四河学校小学部:户籍在:四季河村,青龙村,乔山村;房产在:东以段西路(老城白路)与316国道交叉口为界,南以牧马河为界,西以东环路南端——段西路(老城白路)——幸福里东侧无名路——北环路(司法局以东)为界(含幸福里、水云居、东和春天、北合佳苑、阳光水岸小区),北以阳安铁路为界。
河滨小学:户籍在:北坝社区(含百合社区),前锋社区(含河滨社区);房产在:东以幸福里东侧无名路——段西路(老城白路)——东环路南端为界,南以河滨路——牧马河为界,西以东一路为界,北以316国道为界(含水云居、东环小区、兴忠小区、丰元新村、四季花城小区)。
葛石小学:户籍或房产在:葛石社区,五渠村,中渡村,和平社区,桥房村,官兵村。
城北街道中心学校:户籍在:二里社区,十里村,古元村,枣园村,余家山村,桥房村;房产在:东以樱花大道为界,南以牧马河为界,西以新、老316国道交叉口为界,北以阳安铁路为界。
城南街道中心学校:户籍或房产在:东渡社区,水东村,五星村,官兵村,板桥村,泾洋村。
(3)特殊类型统筹解决办法
对于不符合户籍类、随迁类、优待类等五种报名类型的学生,但父母现在城北片区就业(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的子女报名,家长可凭户口簿、城区无房产证明(自行到不动产中心办理)、工作证明(务工合同)、工资流水账单(近期连续6个月)、租房合同(所租房屋安全需由所属村或社区审核并签字盖章)、房租付费票据或者电子账单、水电缴费票据(近期连续6个月)等资料原件,到相对就近或学位充足的学校初审登记。由各学校现场审验资料合格后,组织人员入户实地核查,按考核积分由高到低的办法依次录取(具体考核积分方案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研究制定)。未被考核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地就读,若确需在城区就读的,统筹安置到葛石小学、城南街道中心学校就读。
2.七年级招生办法
(1)招生计划
西乡二中初中部设15个班750人,西乡三中设11个班550人,西乡五中设12个班600人,四河学校初中部设3个班150人,西乡四中设8个班400人(含西乡县少儿体校50人),西乡六中设5个班250人。
(2)学区划分
西乡二中初中部:户籍在:二里社区,十里村,古元村,枣园村,余家山村,桥房村(含莲花社区、鹿龄社区、八一路社区);房产在:东以莲花路为界,南以汉白路——樱花大道向南延伸——牧马河为界,西以新、老316国道交叉口为界,北以阳安铁路为界。
西乡三中:户籍在:西关社区(1至8组、11组、14组、含新桥社区),结友社区(不含1组),南关社区,东关社区,城内街社区(1、2、7、9组),前锋社区(含前锦社区、河滨社区);房产在:东以东环路为界,南以河滨路(含廊桥)为界,西以樱花大道向南延伸为界(含御水豪庭、滨江华庭小区),北以汉白路(与樱花大道交叉处)——莲花路中段(卫健局以北)——民安街——金牛路——东康巷(金山酒店南侧)——北大街(以北)——鹿龄路——梅苑路——汉白路(以东)——段西路(老城白路)为界。
西乡五中:户籍在:莲花社区,鹿龄社区(含八一路社区),进站路社区,西关社区(9、10、12、13组),结友社区(1组),城内街社区(3、4、5、6、8、10组),附溪社区(含原三友5、6、7、8组),北坝社区(含百合社区);房产在:东以司法局——北环路——幸福里东侧无名路为界(北端),南以段西路(老城白路以西)——汉白路——梅苑路——鹿龄路——北大街——东康巷(金山酒店南侧)——金牛路——民安街为界,西以莲花路为界,北以阳安铁路为界。
四河学校初中部:户籍在:四季河村,青龙村,乔山村;房产在:东以段西路(老城白路)与316国道交叉口为界,南以牧马河为界,西以东环路南端——段西路以西(老城白路)——幸福里东侧无名路——北环路(司法局)为界(含幸福里、水云居、东和春天、北合佳苑、阳光水岸小区),北以316国道为界。
西乡四中:户籍或房产在:葛石社区,五丰社区,和平社区,五渠村,中渡村,桥房村,官兵村及杨河镇全域。
西乡六中:户籍或房产在:东渡社区,水东村,五星村,官兵村,板桥村,泾洋村。
(3)特殊类型统筹解决办法
A.统筹解决对象。对于县城北片区学校2025年小学毕业生中,不满足户籍、房产、随迁、优待等报名政策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应回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但因实际情况确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家长可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毕业学校联系城区学校(四中、六中、二中初中部)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统筹解决就读,具体由毕业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名单,学生凭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到对应初中现场审核资料报名,学生名单由初中学校上传招生平台。城北片区小学毕业生中凡有住宿需求的、以及父母在城区务工、随亲就读等类型凭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可到西乡四中、六中现场审核资料报名。
B.直升政策解决对象。西乡县2025年城区九年制学校、初中统筹“直升”政策对应学校如下(家长可选择):西乡四中——葛石小学、草庙小学、杨河镇中心学校(含辖区学校)、子午镇中心学校;西乡五中——子午镇中心学校;西乡六中——城南街道中心学校(含辖区学校)、子午镇中心学校;四河学校(初中部)——四河学校(小学部)。
四、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学区划分
除县城区外的其他镇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学区与其所在的行政区划分一致。
(二)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按学区内适龄儿童总数设置,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学区外学生就读名额。各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由各镇政府制定,具体由具有管理职能的中心学校或九年制学校负总责(对于接收相邻乡镇学生选择就近入学的情况可参照往年农村中小学对应学区片区划分执行),经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研究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各镇中小学招生办法于8月10日前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
(三)招生方式
除县城区外,其他镇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报名工作参照城区招生类型及办法要求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1.户籍类。为便于群众操作,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统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户籍类—其他类”登记报名。所需资料:户口簿。
2.特殊类。除户籍类外,其他招生类型以及对“招生平台”操作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家长,可在规定报名时间携带户口簿及相应报名资料到申请就读学校志愿服务点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五、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学期,汉中市杨河学校七年级招13个班625人,其中本校直升学生177人,系统报名录取448人(县内323人,县外125人),按县内县外招生计划分类录取,若本县录取人数不足,可将招生指标用于县外招生使用;一年级1个班30人,招生计划不分县内县外。
(二)报名流程
1.招生条件。杨河学校一年级、七年级主要招收具有西乡县户籍或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适当接收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含有就读意愿的杨河学校本校小学应届毕业生)。
2.报名方法。除“招生对象”所限定的条件外,具有承担孩子在民办学校就读的经济实力,且愿意承担民办学校费用的家庭,由家长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平台”自主报名登记,可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秦务员APP”或通过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后,定位至西乡县,在首页找到“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操作。学生在填报民办学校时必须同时填报一所符合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以便在民办学校录取完成后,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进行网上补录取。否则,学生需到符合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资料实现补报名。杨河学校本校六年级毕业学生,需由家长向杨河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无误后按“直升”政策直接录取。
3.录取方式。杨河学校招生平台的录取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结果。若招生平台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若招生平台上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则按招生计划数统一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录取时邀请纪检部门、“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参与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六、残少儿入学
充分发挥西乡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科学评估认定作用,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重度残疾、需要专人护理且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原则上安排户籍地相应学校送教上门,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七、西乡县少儿体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西乡县少儿体校附设在西乡县第四中学校内,学生实行全寄宿制管理。2025年招生计划共1个班50人,并面向全县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型:根据我县实际暂定田径、游泳、跆拳道、滑雪、水上项目(赛艇、皮划艇)等。
(三)报名条件:招录的学生原则要求为本县户籍或学籍,综合素质优秀,品行端正、热爱运动、无不良行为习惯,具备一定体育特长,参加过县级以上举办的体育比赛获奖者优先。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详见《西乡县少儿体校2025年招生公告》。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变动内容多,涉及面广,为稳妥有序组织好招生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教体局局长任副组长,网信、公安、自然资源、信访、教体、行政审批、住建等部门,城北、城南街道办,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体局分管领导兼任。在报名期间,教体局安排人员驻校指导协助招生工作,各学校设立“招生志愿服务点”,对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或对招生政策有疑问的群众提供讲解、指导、帮办服务,及时回复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
(二)严肃纪律要求。县内公职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招生纪律,严禁说情打招呼,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各招生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三)优化招生流程。各学校要针对适龄儿童家长开展省级平台资料上传、志愿学校填报和招生政策培训,明确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各学校在学生报名资料审核过程中,首先进行系统大数据校验审查,对于资料不齐备的,及时告知家长补充资料上传,两次审核不通过的,要分批次分时段有计划的通知家长到校进行现场办理。
(四)广泛宣传引导。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工作全省统一使用同一个招生平台,其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宣传栏、LED屏等多种宣传方式,指导学生家长熟练操作“招生系统”,加强舆论引导,争取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事项,要积极回应、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加强宣传引导,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规定,强化新生学籍建立、接续及异动学生学籍工作审核环节,依规按时办理电子学籍转接手续。学校不得违规接收转学学生,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因违规招生、借转学变相择校等行为引发的后续学籍转接方面的问题。对违反招生纪律等原因导致学生非正常流动,且无法按程序注册学籍的,视情节分别对学校、学校负责人、相关个人依纪依规惩处。
(六)强化执纪问责。各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要求,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安排人员,分成小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同时,各学校也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及个人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附件:1.西乡县义务教育(部分)学校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2.西乡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安排
3.西乡县就业务工人员子女考核积分办法(参考)
中共西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31日
附件1
西乡县义务教育(部分)学校
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单位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县教体局 | 喻老师 | 0916-6221809 |
城北小学 | 李老师 | 15891624757 |
东关小学 | 李老师 | 18991612582 |
莲花小学 | 汪老师 | 13289602297 |
金牛小学 | 冯老师 | 13992660403 |
河滨小学 | 丁老师 | 18740367407 |
葛石小学 | 刘老师 | 15691639162 |
城北中心学校 | 周老师 | 13008466125 |
城南中心学校 | 董老师 | 15706086487 |
西乡二中(初中部) | 张老师 | 15291582314 |
西乡三中 | 刘老师 | 13571622936 |
西乡四中 | 聂老师 | 13335440262 |
西乡五中 | 刘老师 | 18991601625 |
西乡六中 | 王老师 | 18291658631 |
四河学校 | 郭老师 | 13319163364 |
附件2
西乡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安排
一、公办学校
1.公布学区。8月5日前,县教体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教体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城区公办中小学学区范围、入学资格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2.政策宣传。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学校公众号、告知书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和报名时间、报名方法等,特别是针对幼儿园大班和及小学毕业班学生家长要有针对性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人人知晓招生政策。
3.登记报名。8月10日——8月20日,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根据身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
4.公办学校审核录取。8月21日——8月23日,公办学校对学生的线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操作录取。在此期间,优抚类、对口直升、经商、长幼随学等其他各种特殊类型需要报名的,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志愿服务点现场审核资料登记报名,学校同步做好学生信息线上录入工作。
5.公布剩余学位。8月24日前,城区各学校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告2025年本校招生剩余学位数,同时公布城区就业、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详细流程和考核积分办法,同时剩余学位公告向县教体局备案。
6.补录取。8月25日——26日,符合条件的就业、务工人员子女在家长带领下,持户口簿、城区无房产证明(不动产中心提供)、工作证明(务工合同)、工资流水账单(近期连续6个月)、租房合同(需由所属村或社区审核签字盖章)、房租付费账单、水电缴费票据(连续6个月)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相对就近或学位充足的学校初审登记。经各学校现场审验资料,保留符合招生条件学生的户口簿等印证材料原件,组织人员入户实地核查,按考核积分办法综合考核后,结合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确定招录对象。8月28日前,各校组织人员对补录取的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整理并上传到“招生系统”,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录取名单。凡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学校统筹介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线下报名。
7.录取信息公示。8月28日,各学校将各类型招生录取名单在校门口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线上、线下审核录取学生名单于8月28日前报教体局基教股备案。所有在线上报名学校的学生,家长可直接在招生平台上查询录取结果;现场审核材料报名且被录取的学生,由学校现场发放录取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入学。
二、民办学校
1.登记报名。8月10日——8月20日,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根据身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报名民办学校时必须同时填报一所符合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审核录取。8月21日,杨河学校对学生的线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按招生程序进行录取,若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教体局公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3.补录取。8月22日——8月23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报名时所填报的对应公办学校实行线上审核并补录取,线上未被补录取的学生,最后到符合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志愿服务点现场审核资料报名。
4.入学通知。8月28日前,所有在线上报名学校的学生,家长可直接在招生平台上查询录取结果。
附件3
西乡县就业务工人员子女考核积分办法(参考)
以下提供考核资料信息应相互印证,真实一致。详细考核办法以学校公布的为准,共计100分。
(1)户籍信息(20分):提供学生、户主、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无房产证明(20分):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县城区无房产证明(自行到不动产中心办理)计20分,未提供0分。
(3)从业、务工证明(40分):
①学生父母为县城北片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编在岗的县财政供养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20分,单位正式文件)、县财政发放的近期连续6个月工资表(20分,单位盖章签字);②学生父母为城北片区务工人员,提供在城北片区务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15分,用工单位签字盖章)、近期连续6个月真实有效的工资流水电子帐单截图打印件(微信、支付宝、银行转帐等)(15分)。
(4)现居住证明(共20分):学生父母2024年9月1日以前签订的在城北中心片区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租住房安全性必须经房产所在村或社区审核签字盖章(10分);提供租房期内1次真实有效的租房费用支付电子帐单截图并打印(微信、支付宝、银行转帐等)(5分);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真实有效的租房用水用电费用支出账单截图打印件(发票、微信、支付宝、银行转帐等)(5分)。
注意事项:凡因学位不足而无法录取的学生,各校要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动员学生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8月28日前各招生学校将“***学校2025年一年级招生录取学生花名册”(信息和数据要与“招生系统”一致)电子版发至教体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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