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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2026年03月24日 20:58   浏览:90   作者:西乡头条

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简称“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西乡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行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行为:在乡镇范围内寻衅滋事、欺压百姓;操纵“黄赌毒”;非法侵占乡镇集体资源;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乡镇政府正常工作秩序,阻碍乡镇建设项目推进,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行为: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私挖滥采砂石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合法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行为:未经许可,擅自开采矿产资源;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霸占矿山开采权,垄断矿产资源;在矿产开采、运输、销售等环节,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行为:在城市街道或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破坏社会秩序;对商户进行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干扰商户正常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行为:在各类市场(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建材市场等)内,欺行霸市,控制市场交易价格;强迫交易,强行推销商品或服务;组织、指使他人在市场内寻衅滋事,破坏市场秩序,排挤竞争对手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应注意事项

(一)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捏造事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10、0916-6320707(西乡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举报邮箱:xxpolice@126.com

来访地址:西乡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西乡县公安局

                2026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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