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和大病保险政策调整通知
为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汉中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和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汉市医保发〔2025〕21号)文件要求,现将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和大病保险政策调整如下:01
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三特医院报销政策
02
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为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部分不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如医保信息系统不能按时配置上线,则以医保系统平台维护完成时间为准)。
来源:洋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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