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戚氏办朱家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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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洋县2016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 〔2018〕802号)文件及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洋县2016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的通知》(汉市国土资发〔2019〕4号)文件,洋县国土资源局经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60万元/公顷。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无(建设用地)。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洋政办发4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费用:
戚氏街道办事处朱家村集体土地0.6720公顷,征地补偿费用40.32万元。
五、征地范围内涉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和农业安置。
六、其他:无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八日前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洋县国土资源局。
八、本方案征求意见后,报洋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洋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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