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生活网 发表于 2024-1-6 21:21:55

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征集2024年洋县县内企业用工信息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省市2024年度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保障县内企业用工需求,帮助各类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现面向县内企业广泛征集用工信息,汇总后将通过各类就业服务平台适时发布。现将企业用工信息征集活动安排如下:

一、征集企业范围

县内园区企业、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就业帮扶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人社服务专员包联企业、中小微缺工企业等各类企业。

二、征集方式

1.网络上报。企业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洋县县内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表扫描件(盖企业公章),洋县县内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表EXCEL电子版(附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143121179@qq.com,进行审核、备案。

2.线下联系上报。企业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洋县企业用工信息采集表(盖企业公章)、洋县县内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到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科上报,进行审核、备案。

联系人: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李恩学

联系电话:0916-8212852。

三、岗位信息征集要求

1.洋县企业用工信息采集表填报要求。需求人数、薪酬(月工资需严格遵守最低工资标准,洋县为二类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月)等填写具体数字,严禁出现“若干”、“面议”等模糊化表述。需求人数有性别限定的,分别在总数和对应性别项填写数字;如果不限性别的,则仅填写总数。薪酬须以企业实际发放工资表为准,不得为吸引应聘人员而虚高标注工资,填写具体数字或者工资范围。

2.首次征集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下午16点前,县内企业需将缺工信息上报完毕。之后每月各企业需发布岗位信息,按公告征集方式上报即可,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信息、联系方式已备案的企业当年不再重复提供。

附件:洋县县内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表



                  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5日

来源: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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