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民政局@你来补领结婚证
结婚证作为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律凭证,是当事人办理房屋买卖、租赁、拆迁补偿、异地落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财产继承、公证等事项的合法要件,为加强便民服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如持有2003年10月1日以前领取的手写结婚证请前来洋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更换,同时对2003年10月1日以前由于结婚证丢失、信息不全或其他原因需补领结婚证的,进行补领办理。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国家的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15:00—18:00(7月1日—8月31日)8:00-12:00,14:00—18:00(9月1日—次年6月30日)二、办理地点洋县真符路3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洋县蓝湾酒店隔壁)三、所需材料1、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2、本人近期2寸合影免冠照片3张。3、结婚证原件。若原结婚证丢失或内容损毁不清,登记时间在2003年10月1日之前的,请先在其原办理结婚证辖区的村(居)委会、镇(办)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村、镇盖章后持所需材料前来办理补领手续。(详见附件)4、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5、未尽事宜欢迎广大市民朋友致电咨询。联系人:雍 娟咨询电话:0916-2986083附:补领婚姻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洋县民政局2023年7月13日 附件: 补领婚姻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兹有 镇 (村/社区)(村民/居民) (身份证号码: )和 (身份证号码: ),两人于 年 月 日在 (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且夫妻关系一直维系至今。现因结婚证 (丢失/损毁),申请补领。原结婚档案遗失,无处查寻,特此证明! 原婚姻登记机关 村(社区) (镇政府)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注:1. 原登记机关能查到婚姻档案的,由原登记机关(镇政府)出具婚姻登记处档案证明; 2.原登记机关查不到档案的,由镇政府出具档案遗失证明,村委会或社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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